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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管理服务指导中心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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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我省医疗管理服务指导水平,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精神,结合单位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单位简介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管理服务指导中心(以下 简称“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医管中心”)是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以下简称“海南省卫生健康委”)直属正处级事业单位,根据《关于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医疗管理服务指导中心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琼编办〔2017〕17号)和《关于撤销海南省卫生计生监督总队的通知》(琼编〔2019〕35号),单位人员编制28名,其中:单位领导职数2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4名;其他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岗位22名。单位现有在编人员19名,空编 9个,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政预算管理事业编制工作人员5名。

二、组织领导

在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海南省卫生健康委监督指导下,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聘工作指导和协调。

组 长:韦海珠

成 员:李淑琼(海南省卫生健康委)、李才旭、林武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医管中心运行指导科,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招聘工作事宜。

三、招聘原则

(一)坚持工作需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

(二)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三)严格把关、宁缺勿滥、择优聘用。

四、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全日制本科(含)、学士学位(含)以上学历学位,并符合此次公开招聘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五、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6.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六、招聘岗位和相关条件

招聘岗位人数年龄学历学位专业要求其他条件
管理岗12年龄35周岁及以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新闻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与计算科学、信息管理类相关专业具有3年及以上事业单位(含三级医院)行政工作经历, 学历可放宽至本科
管理岗22年龄35周岁及以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医学类、卫生管理类相关专业具有3年以上三级医院从事医疗卫生相关工作经历,学历可放宽至本科
专业技术岗1年龄35周岁及以下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会计学、财务管理、财政学类相关专业具有3年以上事业单位(含三级医院)从事财务工作经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初级及以上职称,学历可放宽至本科

注: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2020年5月31日。

七、招聘程序和时间安排

(—)发布公告

通过海南省人民政府网站、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海南人才招聘网、海南省卫生健康委、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医管中心门户网向社会公开发布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釆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由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医管中心受理。

2.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3.报名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白龙南路45号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管理服务中心三楼305室(邮编:570203)。

4.联系方式

电话:0898-65322105;

传真:0898-65955656;

电子邮箱:hainanygzx@163.com。

5.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须填写《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医管中心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并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专业资格证等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验原件)、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网上报名者可暂扫描,待领取笔试准考证时提交);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还需提供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请报考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4)请报考人员经常关注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医管中心(http://wst.hainan.gov.cn/ygfwzdzx/)、海南省卫生健康委门户网站 (http://www.wst.hainan.gov.cn/)上所发布的信息。

(三)资格审查

由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医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于笔试前7天在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医管中心、海南省卫生健康委网站公布,并对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统一核发笔试准考证。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要达到1: 3时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则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

(四)组织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组织工作由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医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1.笔试

(1)笔试时间:另行通知,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2)笔试方式、科目及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为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 专业知识以实际岗位需要的专业理论知识为主,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经济、法律、文史及公文写作等内容。笔试实行百分制, 并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依实际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及笔试合格分数线在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医管中心、海南省卫生健康委网站上公布。

2.面试

(1)面试内容与形式:面试釆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内容为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

(2)面试时间与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于笔试成绩公布后另行通知。

(3)面试考官组为单数且不少于5人,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医管中心人员及海南省卫健康委人员一般不超过60%。

(4)参加面试考生:笔试成绩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含)以上的考生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进入参加面试。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确定。面试人员于面试前3天在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医管中心、海南省卫生健康委网站公布。

(5)面试前3天,由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医管中心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空缺名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在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医管中心、海南省卫生健康委门户网站上公布。

(6)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综合计算 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60%、4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整个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在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医管中心、海南省卫生健康委网站进行公布。

(五)考核与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 1 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如平分情况下原则以笔试成绩确定优先入围考核人选。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医管中心组织对考核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情况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海南省卫生健康委或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医管中心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考核、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聘用资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空缺的岗位,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向海南省卫生健康委或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医管中心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复检时由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医管中心纪检监察人员参与)。

(六)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报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审核批准后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医管中心或海南省卫生健康委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的结果及时报送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和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医管中心在10个工作日内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花名册》、拟聘用人选的考试成绩、集体研究拟聘用人员的会议纪要等材料报送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审核后报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医管中心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八、招聘工作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各项纪律规定,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考试试题、考核情况和领导小组讨论情况;参加考核的人员要公道正派,不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报考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作弊;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 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或纪律处分。

公开招聘工作接受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部门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九、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医管中心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98-65322105,传真:0898-65955656;

电子邮箱:hainanygzx@163.com;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医管中心纪检监督电话:0898-65322105;

报名表下载网址:

http://wst.hainan.gov.cn/ygfwzdzx/;

http://www.wst.haina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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