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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海南州兴海县中小学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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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招聘教师温馨提示:近期今日招聘教师网收到举报,有诈骗分子发布虚假信息,进行骗取报名费,如信息中涉及报名收费,请各位老师谨慎鉴别,确认无误后再缴费报名,以免上当受骗,一般教育局组织的招聘才需要支付费用,学校招聘不需要支付,今日招聘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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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缓解中小学教师不足现状,充实县域学校师资力量,进一步促进教育事业均衡发展。经报县人民政府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政府临聘教师,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中小学政府临聘教师10名,其中:第四民族高级中学5名(藏语文3名、英语2名),县完全民族中学4名(藏语文3名、体育1名),县民族寄宿制完全小学1名(体育)。

(二)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2.热爱教育事业,能适应寄宿制学校工作;

3.遵守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5.原则上持有与报考岗位相近(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已参加教师资格证考试待发证人员需提供笔试、面试成绩合格证)或与报考岗位专业相符(相近)的毕业证,报考体育岗位的具有棒球方向的相关证书;

6.考生具有海南州户籍;

7.年龄在40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8.具有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体育(棒球教师)的,应具备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

9.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其他单位开除公职(解聘)的人员;

(4)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限制报考的;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加分条件

凡在兴海县各中小学从教一学年及以上,有工作证明的在面试成绩中加3分,需提供所在学校负责人签字盖章的工作证明。

三、招聘程序

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聘用程序按照发布公告、接受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等环节依次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信息将通过兴海县阳光政务、兴海县阳光人社、兴海教育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开发布。

(二)报名、资格审查:本次招聘采用线下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8日至10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兴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事业单位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王新文南太

联系电话:0974-85812451879734870015111743861

3.报名要求及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首页和本人页)、毕业证原件及学信网打印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近两天)、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小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张,出具加分政策的相关佐证材料;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三)考试的组织与实施

开考比例大于等于1:3,达不到1:3比例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环节。若同一岗位出现成绩并列的现象,将进行复试,复试时间为5分钟。

1.面试: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以岗位适配性为主,面试重在测试教育教学能力,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课堂教学能力,主要以讲课或说课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为100分,面试时间15分钟。邀请县纪委、县人大、县政协及老干部代表对面试全过程进行监督。

2.面试时间和地点:待定。

四、体检政审、公示

(一)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体检项目参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凡体检不合格者或不按时参加体检的取消资格,空缺岗位按照该岗位符合招募条件考生的考试成绩依次递补。初次体检确认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以到其他符合条件的医院复查一次。

(二)政审

通过体检人员,须由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区派出开具证明,政审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并根据考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三)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兴海阳光政务、兴海县阳光人社和兴海教育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审批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劳动合同,聘用期为一年。合同签订完成后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备。

六、岗前培训

兴海县教育局负责对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内容:《教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人事管理制度、新课改内容等。

七、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和管理

聘用的中小学教师,不纳入正式编制内管理;按政府临聘教师的工资标准统一发放,工资待遇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执行;按照部门管理的原则,由县教育局负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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