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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8日,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2013年我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进入现场资格审查阶段,进入资格审查的考生必须在7月8日至12日完成资格审查,逾期未到单位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
据悉,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件、准考证以及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用人单位进行审查。各用人单位进行现场审查时,根据报名资格条件认真核对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并保留两份复印件,现场资格审查实行“谁审查、谁负责”的制度。
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用人单位于12日前将审查结果及相关证件复印件报省人社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人社厅将抽调专人资格复查,现场资格审查中出现的空缺岗位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莫青)